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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2-01-29 14:37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1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提升法治惠民质效为落脚点,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着力点,努力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二是结合司法职能,我局深入开展政治轮训,组织局机关和司法所干警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政治轮训,组织局机关和司法所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四史教育、《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内容。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情况,以及落实我省2021 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概括情况。

     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领导班子学习研究,拟定我局落实措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二是落实2021年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区委依法治区办印发2021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组织开展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述法工作。三是组织落实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完成对镇街、区直及市驻区有关单位的考评督察,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是多措并举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通过视频会议、执法培训、在省学法平台自学等形式,深入开展《行政处罚法》学习宣传。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特别是督促各镇、区各执法部门学深学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的有关规定。督促全区68个部门落实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覆盖。三是依托“第一议题”制度,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国家宪法日等节点,继续加强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如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的学习宣传贯彻,持续开展普法“六进”活动。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和法律审查工作。审查并印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为我区相关领域事项有章可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至今,审理出具法律意见373份,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积极探索法律审查工作的新方法、新方式。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清远市清新区农业用水价格方案》《清远市清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2035年)》等4份由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6宗。市政府受理我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8宗。代表区政府应诉各类行政案件29宗(次),其中区政府安排副区长出庭应诉3宗(次)。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严格遵循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组织人事安排等重要工作均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2021年局共有31项重大事项通过“三重一大”平台自觉向区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并接受其监督。二是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部门班子领导会议集体讨论,一把手最后发言并在讨论基础上决定,不同意见如实记载。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强镇赋权”,抓实做好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区委依法治区办人员赶到现场指导执法,推动乡镇执法办案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运行。二是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完成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2020年我区纳入统计范围内的29个行政执法单位共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361522件。 三是严格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1年11月2日开展2021年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了一间律师所(广东玄真律师所)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于2021年11月16日进行公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抽查了广东省清新公证处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0宗,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0宗,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5次。我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管理状况比较好,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执业律师、公证员的执业活动总体情况良好。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主动公开的信息总数103条,其中机构职能更新1次,政策文件3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预决算5条,部门动态62条,通知公告25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民意征集4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强趋势和苗头研判,及时预警、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1年共计调解矛盾纠纷697件,调解成功687件,成功率98.5 %,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共有44名律师进驻全区209个村、社区,到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登记工作台账3423份,法律咨询2471次,法治宣传(讲座)851次/场,提供法律专业意见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其他法律事项87件。目前全区209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经全部建设完成。2021年共有44名律师进驻全区209个村、社区,全年到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登记工作台账3423份,法律咨询2471次,法治宣传(讲座)851次/场,提供法律专业意见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其他法律事项87件。2021年12月止,办理法援案件511件,其中刑事479件,民事件32件,行政0件。二是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强化法律援助网络作用。全年共办结各类公证案件701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议案和建议。2021年共协办政协提案3件,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干部学法。2021年,我局组织开展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单位年度学法考试无缺学、无缺考,通过率100%;二是以“八五”普法为主线,4月份制定印发了《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持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2021年共举办30场专场法治宣传活动,专场法治宣传活动共计设立咨询点64个,主题宣传背景画42个次,宣传展架90个次,派发宣传资料50000多份,受教育人数近60000余人次,报送各类信息、简报90条。三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在区融媒体中心(清新广播电视台)开展《法治清新 与法同行》法治宣传栏目。截至目前,《与法同行》栏目共播出十三期。节目以全媒体方式进行推广,电视信号覆盖全区60万余人,收看本栏目的数字电视用户达7.9万户,易清新平台阅读量达151831次,清新TV微信视频号播放率达336567次,清新发布、清新新闻微信公众号宣传推文阅读量达34710次。栏目多次被推送至省、市司法部门公众号推广,两期获学习强国广东平台推送,深受老百姓喜爱。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法律咨询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今年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聘请了6名法律顾问,我区法律顾问今年共出具法律意见处理共106件。

     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1年,我局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 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学习培训还不够深入,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法治宣传的形式和方法有待加强,利用新媒体进一步进行“智慧”普法工作进一步融合;二是法治政府台账还需进一步完善,台账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依法治区相关制度的健全完善落实仍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安排

     (一)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强化依法治区办统筹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等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处罚权分批调整由各镇人民政府行使实施的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常态化的案卷评查工作,执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全面推行各镇和区直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和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两平台”。

     (四)认真履行法制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认真抓好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把持证考试“准入关”。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着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条例实施,切实加强层级监督,继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着力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规范执法证管理,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积极配合有关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纠纷解决工作,继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工作。

     (五)推动制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开展精准普法,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六)认真开展法治清远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有关单位进行专项法治督察,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好2021年度清新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五、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做好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坚持开展“党组书记讲党课”、领学等工作,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三是党组书记带头下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形式,获得了良好的普法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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